监号里又冷又凉,杜仲明躺在地上,一蓬蓬血簇拥着他,是故乡绍兴的河水拥着一叶归家的乌篷船。
他用派克金笔,把自己变成一个永远的惊叹号。
头颅就是那个点。
除了一对被废柴油熏黑的鼻孔,瘦削的脸颊,他竟还保有多年公子生活养出的周正架子,不体面中饱含着体面。
杜仲明是公子哥里的公子哥,才子里的才子,美人里的美人,放眼绍兴,放眼杭州,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杜家少爷。
杜仲明留书一封,是遗书。
遣词粗疏,平实。
有悖他杜教授一贯的锋锐,恃才傲物,但就是这封朴实的遗书,几乎再一次害死了杜蘅。
“……眉眉儿,迟早你也会疯的。”
“……眉眉儿,迟早你也会疯的。”
那夜之后,她的失眠就没好过。
三不五时心病就要发作。
“媳妇?”
“醒了?”
杜蘅破开一层层迷雾,才算睁开眼睛,看见的是一张男性荷尔蒙充盈的脸庞。
只是严峻正派的脸此时皱着眉头。
离她太近。
他身上的气味很好闻,完全是健康的,成年的男人特有的气味,像烈风泉涧,也像古檀硝石。
更像放过弹,还在冒青烟的枪眼,公然透出一丝恰到好处又迷人的危险。
嗅上几遍,距离如果适宜,不用看长相,也能叫异性脸上烧起火来。
仿佛蜕去文明,回归到小母兽才有的本能,靠着嗅觉感知到这是一个足够强大,伟岸旺健的雄性。
今天陈顺的气味淡了点。
大概是在马场洗过澡才回来。
“白鬃生了吗?”
杜蘅揉眼,揉到了一点湿润。
没等她看清,陈顺一把团住她的手,送到自己一天一夜没喝过水的嘴边。干涸嘴唇抵她指节,一点一点地挪,把泪渍抹在自己唇面。
“生了,大小都好。过几天领你上马场见见,你读书多,给小的起个响亮的好名号。”
他掀开被子,躺了进来。
温热滚烫的身躯一下子叫被窝暖了好几度。天生优秀的体格远不是杜蘅可比的,轻轻松松把她攮进莽原似的胸膛里揣着。
两人面对着面,相拥而卧。
陈顺抚着她单薄的背,无声安抚她。
“又去等信了?”
“嗯。”
“别发愁,这几天我上场部给你找,嬢嬢的信哪怕只有指盖大,我也给你找出来。”
陈顺也学着她说绍兴话,喊祖母嬢嬢。
只是他声音低沉,说不出绍兴话的软糯,听着像一场粗野的暴风雪,卷进耳蜗里,又莫名让人心安。
杜蘅抬起眼来看他,掠过分明的下颌,刚毅的唇峰,高挺的鼻梁,最终落进漆黑明亮的眼睛里。
这双眼睛也和他一样正派。
简直是天生的军人。
才洗过不久,还没干透的黑发垂坠在陈顺眉心,带着一点潮气,很好中和了眉眼的锐利。他的眉毛比人生得浓,睫毛也浓,腰腹以下裹着性器的那团毛发更加浓密。
寥天野地似的一个人。
偏生端正。
让人无端端期待,他不够正派的时候。
他不够正派,比正派的时候更有意思,更能满足她阴暗诡谲的心理。
杜蘅在走神,突然听见他问:“刚才梦到什么?”
白鬃难产。
不得已,身为指导员,陈顺必须在军马场里守一夜,他整夜没合眼,回家路上遇见送信的穗子,听说杜蘅早晨在车站等信,脸都吹白了,心口首先疼了一下,自行车脚踏起落得更重。
自行车细致,可不比他的黑色顿河马。
在他身下被他踩得咯咯惨叫。
临近家门口,陈顺又变得轻手轻脚。
一进屋,掸尘挂衣服,一通忙活把手洗干净才到床边看她。大虾似的缩着,小脸煞白,嫩粉色的嘴唇嘟嘟喃喃一直在说梦话,眉心拧着,怎么看都不像在做好梦。
陈顺的心揪紧了。
结婚一年,还是不敢动手胡乱摸她的脸。
又细又白,滑不溜丢,他这手老茧一不留神,只怕要把她绸缎似的皮肤勾出丝线来。
他哪里能舍得。
杜蘅只说自己梦到一个惊叹号,从不说惊叹号是什么,陈顺也不会追问。但他知道,梦到惊叹号之后,意味着什么。
陈顺听她这么说,偷偷吸紧了舌头。
生怕自己在吞咽被她听见。
可杜蘅的手已然探进那里。
一蓬旺盛的毛发,干燥卷曲,有淡淡的肥皂味,干净清爽,也有浓浓的雄性气息,勇猛粗旷,两股味道融合在一块儿,恰好是正派的陈顺开始不那么正派的味道。
“好硬的鸡巴。”
杜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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