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有5桌,大桌七八个人接待了三轮。
还有零零散散的二人组,从中午到晚上,厨房几乎没有停火。
徐立昂在这样的环境下,整个人显得干劲十足,洋溢着少年人该有的,蓬勃的青春气息。
沈莞也在变相影响着他,给他的人生上了很重要的一课。
因为沈莞在这一天教会了他。
幸福的生活是可以用双手来争取的,只要你肯付出,肯努力,那么,你从就超越了很多人。
即便徐利昂照着同龄人落后了很多,靠着这份勤能补拙的干劲儿,他终究会赶上、并超越他们。
晚上,又到了算账的时间。
沈莞煮了一大锅面条,里面加了肉丝和青菜,这样的伙食在当今时代,绝对算得上挺好的。
王嫂子在饭桌上没吃多少,见还有剩下的,跟沈莞说想要包回去给孩子吃。
沈莞一看就知道她没吃饱,又炒了一碗鸡蛋米饭,给她打包带回去。
王嫂子感动的眼睛里放着光。
她告诉沈莞:“我这辈子,除了我亲妈之外,还是第一回有人给我做饭吃呢。”
“这都不是什么事儿,往后你们俩给我帮忙,我天天都管饭。”深婉笑着允诺。
徐利昂吃完了饭,就回去他小叔那儿了。
沈莞骑着三轮拉上王嫂子,大狼狗在前头跑的欢实。
天上洋洋洒洒的下起了鹅毛大雪,即便寒冬的味道浓郁,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脸上都始终保持笑容。
沈莞今天的进账比昨天又多了十几块,算一算最近的收入,已经超过了300块。
不过距离她回本还需要一段时间,买房子,就更需要一段艰苦的奋斗。
沈莞在身体疲乏的生活中,还真的没有感受到辛苦。
她不觉得那些干不完的活儿,是浪费生命的消耗。
她把这些当成是一种锻炼,一种,滋养灵魂的经历。
上辈子,她完全凭借着运气,和一点点美食天赋,做成了美食网红博主。
开了店,虽然偶尔也见起起伏伏,但是却少了一种脚踏实地的踏实感。
毕竟人生的路还是需要一步一步的走。
步子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刚好有足够的时间用来沉淀。
劳动是洗涤灵魂最好的方式,在这个人人歌颂劳动的年代,她这种用劳动赚钱的笨拙方法,不会让她的存在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
至此。
沈莞觉得自己已经融入到这个年代,融入到这个社会,融入到群体。她才能够设身处地的,去感受这个时代,享受这个时代的意义。
而历数祖国过去的五千年,和未来的发展,最珍贵的便是传承。
因为有传承,祖国才在将来的某一日,凌驾于世界、列强国之上。
拥有站在顶端的权力。
作为祖国的公民,将会被全世界所羡慕。
沈莞很荣幸,她来到过去,成为了接住传承,制造传承的一份子。
当女子拥有凌云之志,她的气度、坚忍不拔的意志、勇气、恒心,与决心,终将成为她迈向胜利的阶梯。
沈莞回到家。
又是倒头就睡的一天。
其实很多事情,发生在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时候,人的自我防护机制就会开启。
沈晚睡觉前明明还在想着那个人。
梦里,却并没有他。
……
陆霆霄的伤在家里休息了三天,本来瞒得好好的,陆明雪这天下午提前放学,进了门,发现院子里放着一盆结了冰的冷水。
水中有红色的液体,凝结成了块,她站在水盆边看了一会儿,又看了看挂在晾衣绳上,已经冻得僵硬的衣服,慢慢的反应过来。
“大哥,大哥你开门啊。”她焦急的拍打房门,在院子里头呼喊。
陆霆霄只是忘了倒水,却没想到被妹妹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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