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分信。
“那你觉得,这案子多久能破?”又有人问。
“破不了嘛,要我看啊,那16个人都是凶手,互相包庇,你就绝对抓不住那一个凶手。法不责众啊,就算警官发现了,也没有证据,难。”joe摇了摇头,信誓旦旦道。
“这是不可战胜的凶案啊!”有人评价。
joe品了品这句话,心想:用《这是不可战胜的凶案》当标题,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聂威言听着joe在那儿一句真话九句谎言的骗人,忍不住摇头。
但即便案情并非joe说的那样,只怕也不容易。
光科学鉴证科搜证就已经过去快1个小时,到现在尸体还没被运回警署,只能说明现场线索非常杂,警方到现在都还没确定是否将现场该勘察的信息全部确定完毕,不然至少尸体早该不在这里了。
看样子,今次案情的确难啃,不知他们今天回去写了这个案子的开始,要等多久才能再报道这案子告破。
又或者,到底能不能等到那一天……
……
……
虽然称为至尊包厢,虽然的确是这家ktv里最大的包厢,但对于16个人来说,也就称不上十分宽敞了。
包厢里遍地都是十六个人玩闹留下的痕迹,而且ktv老板又不可能将保洁工作搞的那么认真,除了这16个人外,还有许多之前客人留下的痕迹——因为案情发生时只有这16个人和死者在包厢里,其他那些杂七杂八的痕检到最后还要排除掉。
陈光耀越做勘察,脸色越沉。
许君豪早就想将尸体带走了,但法证科不断要补充线索,只得一边等,一边将能在现场做的检查,都尽快做掉。
包厢里的气氛很压抑,大家能不讲话就不讲话,各个埋头做事,心情沉重。
“这是什么?”易家怡忽然指向死者的手表。
“手表也认不得啦?”陈光耀走近,展了展酸痛的肩背。
“不是。”易家怡朝着陈光耀点头示意他仔细看。
方镇岳听到动静,也走过来查看。
大家凑近仔细检查了,才发现死者手表上夹着一根金棕色的发丝,因为与死者皮肤几乎完全同色,一直未被发现。
陈光耀忙朝技术员摆手,对方立即拿着取证袋过来,小心翼翼的用镊子取下发丝,塞进袋子。
装好了,技术员才开口:
“有发囊,可以做化验。”
“如果没有其他人在死者伏在这里后靠近死者,那么这根头发很大可能是凶手的。”方镇岳站直身体,继续道:
“死者的手表如果是在其他地方夹到这根头发,很大可能会在活动中掉落。而且它卡在手表上的位置很妙,我们可以假设凶手俯身杀死受害者时,是受害者身体最后一次自动活动。可能是感到剧痛,想要挣扎,但无法控制身体,所以只非常细微的动了一下。仔细看桌面上的酒痕——”
说着,他朝陈光耀和易家怡指了指桌面上的一道痕迹。
“这痕迹是死者昏迷前喝酒时沾在袖口的,所以痕迹是他袖子在桌面上蹭挪时留下的,对吗?”易家怡立即接话道。
“是的,很可能是凶手行凶时,头发搭在了死者胳膊上,一根发丝落进表带中,死者最后这微妙的挪动,正好将发丝卡住。”方镇岳指了指桌面,“死者胳膊上也沾有酒液,我们可以假设凶手是长发,棕色长发,而且左侧耳边的发梢可能仍沾有酒液。”
“我这就去采证。”立即有法证科的技术员表态。
陈光耀点点头,派了两个人去隔壁检查那十六人的头发。
十分钟后,法医部终于带走了尸体。
法证科的同事检查了5名长发女性的发梢,其中三位的发梢都有液体,要带回化验师化验才能确定这些液体是什么。
方镇岳带团队到空置的小包厢里开小会,现在初步比对出来往返两次死者所在位置的脚印、死者桌边脚掌着地的脚印、棕色长发、头发上有液体、坐在靠边缘位置方便走向死者等线索一综合,最后箭头指向的是一个叫郑丽珊的27岁女性。
“郑丽珊,身高一六二,体重大概一百斤,广告公司文案员,是死者下属。其他同事对她的评价都不错,说她为人很开朗,工作兢兢业业,时常有不错的创意,文笔很好。
“一直挺尊重死者,对死者这个上司提出的加班啦、重做啦之类的要求都很配合,同事都说从没听她埋怨过什么,是个很有工作热情的人。
“跟死者没发生过冲突。
“不过有人说,死者一个月前提拔下属升主管的时候,升了另一个男人,没有升郑丽珊。
“好多人替郑丽珊不平啦,说郑丽珊能力明明更强,死者就是看不起女人,才总是压着郑丽珊。”
刘嘉明一边翻口供,一边介绍:
“好像死者在郑丽珊不在的场合讨论她,说女人做什么工嘛,早晚回家生孩子咯,升职也没什么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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