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阿什并不是个有职业道德的侦探,他的准则只有效率。
尽管他的皮肤是棕色的,在道上却被叫做“白鲨”,这个外号的意思是,他就像只嗅到血腥味儿就会对猎物紧追不舍,一旦咬住,除非将猎物撕碎,否则绝不松口的大白鲨。
为了找到线索,他甚至会威胁无辜的目击证人,一旦某人被他认定有嫌疑,他会用尽手段,让嫌疑人吐出实话或是认罪,他可不在乎“疑罪从无”那套规矩。
修·阿什有套简单粗暴的“最后目击者”原则,最后一个在案发时间出现在现场的人,一定有重大嫌疑,或是掌握着关键线索。
修翻阅着自己的线人送来的资料,那个叫玛莎·洛的女孩,在南城区的百货商场买过一台徕卡的胶卷相机,如今的相机只是富人的玩具,就连最便宜的型号也要两千多刀。
线人说,百货商场的柜员对这个女孩印象很深,她看起来还是个学生,穿着也很朴素,却有钱买这么昂贵的东西,因此她们还记得她。
真有意思,不是吗?修咧开了嘴,一个东区孤儿院出身的穷姑娘,却在温特·伊兰失踪后突然去买奢饰品,仅凭这一点,就足够怀疑她了。
即便不考虑对方是否有能力和动机实施犯罪,动用私刑审讯一番也是值得的。夲伩首髮站:sanyeshu wu
人都是天生的贱骨头,舒适地坐在警署的审讯桌,面前摆着杯热腾腾的咖啡,人们总是会试图隐瞒一切信息;若是被他打断一条腿,再用亲人要挟,所有人都会突然变得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锁定了这次的目标,白鲨潜伏在水面之下,开始伺机狩猎。
警署的人在学校里到处都是,洛玛放学后废了好大的劲,才绕开这些麻烦的人,从后山溜进了地下避难所。
那些人也注意到了这座地面上的观测站,但观测站的大门没有打开的痕迹,通往地下的通道也常年紧锁,便没有深入搜寻。
任谁也想不到,有整座城市的力量给她开后门,想要将温特藏起来让谁也找不到,简直再轻松不过。
她损坏监控,锁上大门,让泥土和树叶掩埋脚印,微风带走气味,就连警犬也只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转。
洛玛打开房间门,温特立马坐直身子,目光灼灼地注视着她,男孩的头上戴着一对毛绒兽耳,颈间的项圈换成了有铃铛的款式,屁股上还绑了一条尾巴,看上去就像只焦急等待主人回家的金毛大狗。
他一边在心里唾弃自己居然在想念洛,一边迫不及待地开口:“怎么来的这么慢,你知道我等了你多久吗。”
男孩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委屈,他凑到洛玛的腿边,眯起眼睛,温驯地享受着女孩的爱抚,洛玛觉得他如果真有条尾巴,现在应该已经止不住地摇晃起来了。
“昨天你给我戴上的耳朵和尾巴,我整整一天都没有偷偷摘下来。”温特的脸微微泛红,他看上去极不情愿,似乎只是迫于受人所制的形式才戴着这些毛绒装饰,语气里却带着按耐不住的殷切,“……是不是应该给我奖励?”
“要叫我主人。”女孩揉了揉他的金发,拿出相机对准他,“表现得还不错,你想要什么奖励?”
温特跪在毯子上,他搂住洛玛的腰,腿间的肉棒已经迫不及待地勃起,难耐地蹭着女孩的小腿皮肤,一副淫荡的模样。
他已经适应了被镜头拍摄,洛玛甚至把冲洗液带到了避难所里,这里暗无天日,很适合做洗胶卷的暗房,这间房间里也贴满了他的大尺度照片,任何一张流传出去,都会让他的家族蒙羞。
不过,此时温特在意的不是这些,他的眼角染上嫣红,渴望地开口:“想把骚鸡巴放到主人的小穴里,想被主人狠狠地榨精。”
“真乖。”洛玛轻轻地笑了起来,她随手放下相机,坐到椅子上,岔开双腿,“主人的小穴还不够湿,要靠狗狗的舌头努力咯。”
温特爬过去,将女孩的鞋子和内裤小心翼翼地脱了下来,随后将脑袋埋进裙子里,屁股上的尾巴高高翘起。
他不甚熟练地舔着穴,还有些不太服气,洛玛之前从来不愿意帮他口交,而他却要屈辱地趴在女孩的裙下伺候她,洛真的很双标……但谁叫他爱她呢。
他的舌头灵活地挤进花瓣缝隙,上下挑逗着凸起的花珠,想到接下来的奖励,他的呼吸很快就变得粗重凌乱,舔弄的动作也有些粗暴,洛玛皱了皱眉,抬脚踩在男孩的肉棒上。
她的力道很大,毫不留情,男孩“嘶”了一声,可怜兮兮地抬起头,肉棒在她脚下跳了一跳,又涨大了几分,热度滚烫。
她忍不住嘲讽道:“真是条淫荡的贱狗,怎么对你都能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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