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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1 / 2)

安兰知道大金小金的离开对她打击很大,就试探着问她:“心心,要不咱们再养只金毛?”

“我不要,再养多少只都不是大金小金了,其他的狗狗再好我也不喜欢,我就喜欢大金小金。”

第67章 被拐卖的前任女友1

安兰一直陪着心心, 直到送走她,才离开了这个世界。

刚一睁开眼就听见有人问她:“安兰,等过些天你陪我回去见见我爸好不好?”

安兰刚接收完记忆, 看着对面那个一脸深情款款看着自己的男人。想想原主的遭遇, 安兰真的想一拳捶爆他的狗头。

她皮笑肉不笑的扯了扯嘴角:“见家长有点儿太快了吧?我现在还没准备好。婚姻大事还是要跟我爸妈商量一下, 回头我打个电话……”

王晓宇一听急了:“兰兰, 你如果告诉你爸妈,他们肯定不会同意我们在一起。要不这样, 我们先去见见我爸,然后我陪你回去见你父母,商量咱们的婚事好不好?”

安兰一口就给否了:“我们那里见家长都是男方先登门,哪有没有定亲,我就巴巴的跟着你见家长的道理?

我不去, 你不是说你家在大山窝里嘛,那山高皇帝远的, 我要是跟你去了, 你把我拐到山里卖了怎么办?”

王晓宇仿佛被安兰的话吓住了, 说话都不利索了:“卖、卖什么?”

安兰挑挑眉,这明显是做贼心虚啊, 看来这王八蛋从一开始就打着要把原主卖了主意。

安兰故作不在意的撇撇嘴:“我听同事说的,说有的人啊, 专门哄骗年轻女孩子,以谈恋爱的名义把人骗到山里卖了。”

王晓宇一脸愤怒:“我们山里虽然日子过得穷了点儿,可人穷志不短,我们怎么会干那种天打雷劈的事情。

安兰, 你听我说,我都想好了, 我们俩在这厦门打工,工资虽然不算高,但也不低。

我们回老家结婚后,就继续回来厦门,等手里有了钱,我买辆出租车,你在厂里打工,咱们俩努力挣钱,以后也未尝不能在这厦门安家落户。

你放心,虽然我老家是山里的,但我绝对不会让你跟着我吃苦受罪。安兰你……”

安兰听的恶心,蹭的一下站起来:“晓宇,这些事情以后再说吧。我有些不舒服,先走了,拜拜。”

说完不等他反应过来,扭头就走了。王晓宇看着安兰离开的背影,眼神暗了暗,前几天宋安兰都已经快要答应跟自己回家见家长了,到底是谁在她耳边嚼舌根子,让她突然就变卦了。

从奶茶店出来,安兰直奔宿舍,宿舍里的同事都已经上班去了。原主前天刚倒了夜班,几个室友还没倒班,所以上班时间刚好错开。

原主宋安兰,1981年出生在豫省农村,今年刚满十九岁。她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跟着同村的几个小姐妹来厦门一起打工,迄今已经有一年半了。

半年前认识了同在一个工厂打工的男青年王晓宇。王晓宇几句嘘寒问暖,就把宋安兰这个涉世不深的农村小姑娘哄得以为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

原主这个年龄的小姑娘,在安兰看来是非常中二的,喜欢看的都是台湾言情小说,爱做梦、爱幻想,总觉得有一天能遇到一个对自己呵护备至的白马王子。

王晓宇人长得其实很难看,有点儿撞脸热播的古惑仔里那个乌鸦哥。白衬衫、西装裤,黑皮鞋,加上刻意模仿乌鸦哥那种流里流气的模样,在懵懵懂懂的宋安兰眼里,觉得他很有大哥范儿。

但在安兰看来,就一个字丑。头发打了小半瓶摩丝,用的是便宜货,抿的溜光水滑跟狗舔了似的,苍蝇停上去都得打滑,看着要多油腻有多油腻。

穿着白衬衫,脖子里黑乎乎的,领口脏的让人看一眼就恶心。裤子上到处都是褶皱,大头皮鞋是那种赖皮革,一见水立马开胶那种。

原主竟然被这样一个二货给骗了,而且被骗的非常惨。

王晓宇家在广西非常偏远的山窝窝里,从厦门到他家,要先坐火车到南宁,再从南宁坐大巴到池县新镇。然后再坐半个小时的二蹦子,最后还要再爬二十多里的山路才到他家。

就这样一个地方,陌生人进去,那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想再跑出来,比登天还难。

他们那里因为穷,所以媳妇难娶,王晓宇他妈死了之后,他爹就去邻村给人家当上门女婿去了。

他是被自己姐姐养大的,这家伙好吃懒做,在电子厂打工挣得那点儿钱不够他挥霍,他就想出了歪主意。

他们村是有名的光棍村,他们当地的女孩子根本就没有人愿意嫁进去。想娶媳妇,要么靠从人贩子手里买,要么靠出去打工哄骗回来一个。

王晓宇来厦门打工,也是打着哄骗一个女孩子回家的主意。但后来他想法变了,那些人贩子拐卖过去的女孩子,开价是一到三万不等。

既然人贩子能把人拐骗过去,他为什么不能?于是他开始物色人选,宋安兰是他瞄上的第一个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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