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上一句锋利,戳破皮肉时浓稠的血比红墨水还丝滑,荀千临用手做笔,在谢知熙的书桌上画了一个简笔火柴人。
失血的感觉并不好受,荀千临抹了一把血舔了舔,这样大概是不补了血的,铁锈味也并不符合他的饮食审美,他的头逐渐发沉,最终趴在了谢知熙的书桌上,简笔画被他的手臂抹成一滩血渍,什么也看不出来。
再次从医院出来后,谢知熙送了他一份出院礼物——一支钢笔。
“这支我没用过,送给你了。”
荀千临把钢笔扔了。
他不要这种没用过的,不受原主喜爱的“礼物”。
荀千临从谢知熙的笔筒了挑了一支用了很久,出水也不那么流畅的旧钢笔,那是谢知熙刚来荀家时就带着的。
“叔叔,你是这么念旧的人吗?”
谢知熙没回答。
第三次,荀千临成年了,谢知熙也在荀家住了五年,这是荀千临父亲的情人中待的最久的。
成年之后,很多事情也就不避着荀千临了,几乎每过一段时间,荀千临就会看到父亲和谢知熙在客厅里拥吻,听到他的脚步声也不会中断,谢知熙偶尔会分出一丝眼神给他。
荀千临单方面的认为谢知熙在向他求救。
也可能是引诱。
这不重要,端看荀千临怎么想。
这一次荀千临将地点选在了父亲的卧室,水果刀并不足以割断人的脖子,所以他选择了竖着贯穿。
父亲的血也不比他的红,为什么谢知熙愿意和父亲做爱,却从不对他示好,荀千临是个勇于探索的好孩子,他割开父亲的胸腔,感受逐渐逝去的温度。
是父亲的内里吸引到了谢知熙,还是父亲的外在?
父亲没有他的好运,没能活着从医院出来。荀千临在十八岁失去了父亲,偌大的宅子里只剩下他,谢知熙,还有一个名义上的哥哥。
“叔叔,哥哥长得不像你,别再让他来我房间了,我硬不起来。”
海棠情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