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字颇是有趣,我扑哧一下笑出了声,廊那头却是一句埋怨:“我这才离开多大会儿的功夫,你就到处宣扬起这恶俗的绰号来。”来人穿了一件青白色束身长袍,肤白唇红,却有点女相,瞧他的模样,我倒是猜出了七八分为什么凝霜要喊他刘小花了。“你本就叫这名字嘛,刘小花,刘小花。”“我叫刘潇桦,不叫刘小花,早知道你这么麻烦,当初就不救你了,”叫做刘潇桦的男子朝凝霜撇唇,回头与我道:“在下刘潇桦。”“呵呵”“你管他叫刘小花就成。”“喂,你怎么这么下我的面子?”刘潇桦与凝霜两人闹腾了起来,我夹在其中一点都不觉得烦,反而觉得很有趣。“对了,你们知晓书房在哪儿么?我想去趟书房。”“我领你去。”两人这会儿倒是异口同声了,我掩嘴笑了笑,刘潇桦自是再添了句:“你还是去看看那药煎好了没?”“不是说大夫就该差人的。”
凝霜哼唧了一声,我方才意识,原来面前的男子是大夫,那想来就是为我诊治的大夫,微欠身子,便谢道:“这两日多谢了刘大夫。”“哎,我可受不起这大礼。你是匡义的朋友,自然就是我们的朋友。”他忙扶住我,与我道,继而又叨叨了起来:“匡义一早就出门了,也不知去干吗,说是要晚些回来。哦,对了,临走前还使唤我要烧一桌好菜。”他摊手,好似很委屈的样子,我不由笑了起来,说道:“刘公子不但医术好,厨艺竟也有所长。”“倾歌姑娘见笑了。”凝霜与刘潇桦都称我倾歌,想是匡义不愿意他们知晓我的身份,这样也好,被人知晓了我是大唐逃出来的郡主,除却尴尬与危险外,还会为大唐皇室遭来非议,虽然我并不真正属于那儿。想到此,我想起遥遥在淮北的齐王,记得他临走时告诉我,他会回到金陵为我祝生辰,可不知我贸然地离开金陵,他会不会已经焦急的厉害,那鬓白的发是不是又添了很多银丝?虽然,他知道我终有一日为以各种形式的牺牲来换取大唐的命运,就若谶语中所言“此女救唐”一般,但他却有他的不舍,毕竟,他把我真的当做了自己的女儿,试问,又有哪个父亲会把自己的女儿当做一个牺牲品呢?也许,他焦急过。也许,他难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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