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的喜爱。他什么都拍,感兴趣的题材,商业的、文艺的,去朋友作品里客串也是常有的事情。她认识他的那个v便是他友情出演帮忙带动唱片销量的。
但他不喜欢营业,搞失踪是他常用的伎俩。经常是突然消失半年、七八个月,然后又不给人准备的忽然冒出来,带着新的作品配合资方打宣传。也许是足够专注,所以他拿出来的东西一次比一次更优异,也让他在24岁成功登顶影帝。
他非常自信,又不虚荣,不觉得有很多人追捧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常和粉丝唱反调,他总说,“你们现在喊我老公,等我过几年不火了,肯定又去喊别人。姑娘,你们做不到只爱我一个人,我也做不到只和一个女人来往。干脆谁也别管谁,大家都活得自由些。”他根本不吃粉丝们要他洁身自好的那套逻辑,除了不闹绯闻,不做败坏自己形象的事情,其他的来者不拒。
这当中最让她着迷的,当属他对待喜爱之物的态度。某一次访谈,主持人在节目里问他最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他回答,“我喜欢会跳舞的,那种有灵动美的人。不瞒你说,我很喜欢女人的身体,觉得它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
老生常谈。每次他都是这么回答的。直接,不避讳,爱把男女那些事挂在嘴边,好像离开性就活不了,只要提到女人,说不到三句就会开黄腔,家常便饭。可他的言语、行为都不脏,他的喜欢就是喜欢,是心向往之的喜欢,若是遇到了能让他眼前一亮的女人,哪怕是在节目里,他也会盯着那个人一直看,大方,一点儿也不知道躲藏。
大多数节目问到这里就会停下来,或者调侃几句他怎么这么敢说。可这次多了些意外,主持人好奇问了一嘴,“如果现在有这么一个符合你想象的女人站在你面前,你会怎么做呢?”
话一出口,哄堂大笑,几位嘉宾都在等他说那一惯爱用的虎狼之词,笃定他肯定会回答:当然是好好地干一场。他会说这种话,他说得出来。
谁知道他听见这问题,破天荒愣了愣,又思考了小半分钟才回答,“这样的人我到现在也没碰见过。”语气里满是苦恼。不过没苦恼多久,就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如果真有机会,我应该会把她的羽衣藏起来,不许她再回天上了。”化用《搜神记》羽衣仙女
她到现在都能想起男人在说这段话时所用的神情、姿态和口吻。温文尔雅,坐在一张木质的凳子上,不像别人那样拘谨,他反倒舒畅,翘着二郎腿抬起一只手撑着下巴,连眼神都是波光粼粼的,明亮而澄澈。
若是放到现在听,肯定要被黑粉指责自私自利。可她坐在自习室里看完这段的时候,如无意外地被再次打动了,又想,这世上怎么会有温柔又霸道的人,怎么会有这么真实的人,俗人。那副坦然自若的模样,那副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做的有什么不对的模样,就好像在说,“要是遇见心上人,就算配不上她,我也要把她留下来。”
她也想把他留下来。她也想把他的羽衣藏起来。
也是从这一刻开始,她开始学他做这种不知所谓的事情,像一个疯子,改选舞蹈专业,从零开始,比自小就有基础的同学更努力。可惜运气不好,进了娱乐圈,又从零开始,刻苦地磨砺自己的演技,想在更高更大的平台被他看见。可惜运气不好,最终以一个岌岌无名的情人的身份爬到了他的床上。于一个冰冷刺骨的清晨,一丝不挂,被干得起不来床。
“叮——”放在身边的手机忽然响了,女人拿起来看,才发现快要七点,时间过得好快,一转眼就是七年,她追寻的那个人如今就在身边。
男人问她需不需要上楼帮她拿东西。她看了眼满地的旧照片,抿了抿唇,低头发了条“不用”后,把这些回忆全部收起来,锁进保险柜里。
以往的爱意属于以往。现在的感情属于现在。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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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的原因,最近他会选择早点出门上班,把加班时间放在清晨六七点,而后按时下班回家陪她。
他不会刻意说这是因为她,她也不会刻意评价这样做是好还是坏。正如他们之前商讨好的那样,男人主动靠近,女人照单全收。但肯定是开心,虽说他就算暂时放下工作陪着自己,最终怀胎十月的那个人都不会更改,可无论是坐在椅子上休息,站起来走几步,还是一起睡觉,能看见他就会感到开心。
习惯了不在外人面前多加炫耀,她上了车后,与他分坐商务车后排的两边。他要再工作一段时间,她则抱着男人为她准备好的水果拼盘安静地、慢悠悠地吃。
大约是车子开到了某一个路口,正巧遇上超长的红灯,她觉得没有那么颠簸,坐得舒适了,才开口同他说话,“哥,你要是想看的话,我也不是真的不能跳舞。”没有之前那么别扭了,这会儿觉得偶尔讨好他,不藏拙也没什么大问题。
舒明远在继续忙了两三分钟后,把手上的东西彻底关闭,才轻笑着回头接话,“你不是才和我说,身上的功夫都不在了,没什么好跳的。”他当然听得懂女人的意思,懒得讨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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