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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2 / 3)

施大夫被称为“女科圣手”,对女子不孕、保胎接生都极擅长,却偏偏没有个“男科圣手”,要不然他还能找机会推荐给陆大人。

但眼下,怕惹得陆大人尴尬,杨钊立刻道:“陆大人如此年轻,自是不急,没有儿女牵挂,也好专心仕途。”

陆璘轻笑,没继续说话。

为了弥补自己“哪壶不开提哪壶”的过错,杨钊很快另起话题:“说起来,咱们城里这施大夫还真有些脾气,我儿的满月酒,我也请了她,是我夫人一力要求的,说这孩子能平安生下,全靠她,结果我让人将请帖送过去,她竟推说没空,说那一日已经定好了要去许村义诊,我这满月酒,倒比不上她去一个穷村子义诊!”

杨钊想迅速换个话题,心里也的确为这事不悦,所以就在这当口说了出来。

陆璘在案牍中停了一会儿,抬头道:“她今日能为一个穷村子的平民百姓而拒绝杨大人,它日也能为替杨大人诊病而拒绝赵知府的宴请,这证明在她心里,病人比一切都重要,杨大人该感谢我们安陆县内有这样一位济世救人的好大夫。”

杨钊被他的话说动,立刻道:“陆大人说得对,倒是下官气量小了,下官不该怪罪施大夫,该钦佩她才是。”

陆璘不再多说,收好了文书,整了衣冠,前去公堂审案。

第一桩案,亲兄弟两人,却在分家时为一个柜子打起来,告到县衙,都觉得那柜子该是自己的。

第二桩案,一人偷了另一家的耕牛,却死活不承认,被判了归还耕牛,还十分理直气壮地要原告还他半个月的草料钱,说是自己喂了牛半个月。

陆璘按律判了被告十杖。

到第三桩案,陆璘却看到个熟悉的名字:张大发。

他知道乡人的名字多有重复,也许每个村都有个“大发”或是“富贵”,但再看诉状,却当真看到了施柏仁、施菀的名字。

这张大发,竟是那日在船上唐大娘说起的那个恶人,而他要告的,正是施菀。

他声称,七年前,大夫施柏仁因医死了自己的儿子,答应将孙女嫁给他,还立了婚书,结果施柏仁死了,他孙女施菀竟悄悄卖了房地田产逃去了京城,如今她已回来,所以他请求衙门主持公道,勒令施菀履行婚约,嫁给他。

与诉状一起递上来的,还有个装了八两银子的钱袋。

陆璘第一次在乡邻间鸡毛蒜皮的案子里生起那么大的怒气。

他将那钱袋举起来示众道:“公然贿赂官员,先打二十杖。”

衙役上前按住张大发,先将张大发打了二十杖,打得那张大发哭爹喊娘,等打完二十杖,陆璘才问:“你说这是施柏仁与你签定的婚书,可能证明这字真是施柏仁所写?又是否有证人?婚书可曾上过衙门登记盖印?”

“这确实是施柏仁的字迹,证人……证人我也有,是我侄子,他在德安府做捕快。”张大发一边疼得龇牙,一边说道。

陆璘冷哼:“侄子?此人与你为亲属关系,作不了证。另外据本府所知,你早在施菀离开安陆时就已经续娶,如今又有什么脸面再提出娶施菀?”

“草民是续娶了,可那施菀也另嫁了啊,她也在京城嫁人了,我们这是互相抵了!我都不说她,难不成她还要来怪我?”张大发立刻道:“再说,回头我马上把我续娶的婆娘休了,再娶施菀,不就成了!”

陆璘紧紧盯着他,半晌吐出两个字:“无耻!”

说完便直接宣判道:“施柏仁已去世,婚书死无对证,不能作数;男女双方早已各自婚嫁,互不相干,原告不可再寻衅滋事。”说完便吩咐衙役:“带下去!”

张大发不服地喊道:“怎么不能作数,白纸黑字,当然能作数!”

“我要去德安府找我侄子,让他来给我作证!”

“我是在施菀逃去京城后再娶的,就算有错也是她错!”

……

陆璘看着他,忍着怒意深深吸了口气。

待散衙,他回后院房中思虑片刻,没叫长喜陪同,也没叫马车,就自己出了县衙,往雨杉巷而去。

施菀的院子,就在雨杉巷。

天气晴好几日,她院前那几棵杏花都开了,正是日落时分,落日余辉洒在那白色微粉的花瓣上,让那□□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黄,美得不可方物。

他久久站在那里,看得出神。

然后不知过了多久,施菀从药铺后门出来,往这边而来。

她的院子与馨济堂就隔一条巷子,从馨济堂后门出来便能看到。她走了几步,抬眼就看见他站在自己门前。

她在原地停留一会儿,似乎愣了一下,随后才继续往这边走,到他面前,说道:“陆大人。”

陆璘早已收敛神色,朝她道:“我有事同你说。”

施菀回答:“陆大人但说无妨。”

她的院子就在后面,但看她的样子,并不准备请他进去坐着说。

如今两人只能算没有任何关系的孤男寡女,确定不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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