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程今天的衣服其实是拍戏的时候用过的,后来录专辑v时也穿过,就是黑色吊带羽毛裙外面罩着羽毛大衣那套。不过没有了鸟笼头纱,比夏天时长了不少的头发,在脑后绾了个低发髻,露出了整张脸。
‘大小姐妆’真的很适合舞台,红、黑、白是三个最明显的颜色,这三种颜色主导了妆面。而强对比度之下,烘托了她本来就惊艳的脸,让惊艳一瞬间ax——舞台的有趣之处就在这里了,做的好的话,是可以让一个人比平时有魅力的多,甚至于如梦似幻,不像真人的。
粉丝崇拜偶像,有的时候会有宗教一样的热情,很难说不是受这类舞台的感染。
程程的妆面,大量的闪片,轻盈又湿润,而且围绕着眼睛做文章,让关注点得以集中说真的,这种妆面有点儿‘第一眼妆’的意思,并没有那么耐看。但‘第一眼’时的惊艳效果是加倍的,放在游戏里,这就算是打出暴击了。
这对于‘舞台’来说也很合适,舞台本来就是短暂的。在观众走出惊艳之前,就结束了。
“好好看!好好看!应该是舞台妆的原因,比昨天看到程程时更好看了!”蓝洁目不转睛地看,还要和同伴说话:“不,昨天也有很惊艳的妆造怎么办,程程真的是太漂亮了!”
“那个就是程程?有这么好看吗?”
“程程是谁?”
现场已经有各种声音了,只不过被遮盖到了应援声下面。
就像剧里时一样,夏喻似乎是有点犹豫,看了旁边的程程一眼。程程笑了一下,有点鼓励的意思,扶了扶耳麦:“上吧,英雄!”
于是前奏响起,吉他、贝斯和架子鼓配合,夏喻的歌声极具穿透性:“我不知去向何方,但我已在路上!”
少年气质遮掩不住。
台下简直要疯了!相比起偶像歌手的唱跳组合,漂亮的、有设计的舞蹈,乐队是另一种魅力——他们不要外放,而是尽可能收敛,但‘收敛’本身并不会降低他们的存在感,就像黑洞。
夏喻挥洒着自己的音乐才华与舞台魅力,这一点一点儿也不意外,他一直是这样的。所有人都爱他,爱他的音乐,当他唱歌的时候就仿佛整颗心被攥紧了,就是要跟着他跳,跟着他唱,跟着他喜怒哀乐。
他的音乐是真的写进了各种各样的情感、情绪,情感情绪这些东西谁都有,但要能写进作品里,还让人准确地感知到,这就是个大难题了。不只是音乐如此,任何一种艺术创作,这都是难题!
另一边的程程则是在以吉他伴奏,这个时候她觉得自己演了艾米,同时又觉得自己找到了上辈子的自己上辈子的她对于舞台是不喜爱,也不讨厌的,只当这是自己为了演戏,不得不做的差事。
但她真的没有从舞台和音乐上得到快乐吗?那当然不可能。
她能入选女团,能走红,本身就说明她在这上面有努力,也有天赋,所以能做的比别人好。而人对于自己有天赋,比别人做的好的事,天生就会有兴趣,就更能从中得到快乐。
夏喻唱歌是表达自己,程程演奏其实也是在表达自己。她以音乐宣告自己与这个世界的对抗与和解,厌恶与喜欢,梦想与现实,折磨与温暖强烈到了让观者、听众都觉得尴尬了。
但就是这样,才是明明白白的表演,才像是悬崖边上的人,牢牢拽住了人们的视线与情绪。
夏喻唱:“我要光耀这大地三十年不见颓势,直到老去。
不是输给了谁。
而是岁月如歌,终有结束!”
程程的吉他绚烂lo,同时和声哼唱,镜头也很懂地给到了她。镜头里的她,有一种被高热弄得神志不清的迷离与固执,被她的眼睛注视着,就让人觉得自己的皮肤也发热发痛了。
早上就开始的录制,直到下午三点才完成,观众们在彩排和正式录制之间,还出来吃了一个午饭。
蓝洁自己在程程表演完之后,过了两组歌手才缓过神来,整个午饭时间都忙着打字——她之前说了的,要给群友直播《风云音乐》的录制。因为现场不能带录像设备进去,刚刚她的手机都寄存了。
“舞台疯了!真的,只是彩排就很好了!我怀疑彩排会比正式舞台更好一点儿,因为情绪更饱满!”
“程程好美啊,你们等着看节目播出吧。”
“歌当然棒棒哒程程弹吉他超飒!”
“没有没有,风头才没有被夏喻抢走呢!我反而觉得现场的‘雨点儿’要爬墙了。真的,程程一上场的时候就好多人打听她是谁。现在我们出来吃饭了,都在谈她呢。”【叉会儿腰jpg】
“呜呜呜我形容不出来,但真的,舞台好厉害的。我不知道看电视和现场有什么不同,反正我现场是一下就被拿捏啦!”
“其他人登台,包括之前听说过的歌手也没什么感觉,但程程他们那一组出场,真的就是天王巨星的风范!”
“不、不是夏喻,夏喻当然也天王巨星,但程程和她一起,气场一点儿不差,就是大明星的那种‘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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